根据美国最高税务机关的一项新规定,美国加密货币投资者必须将加密货币质押奖励报告为收到当年的总收入。7 月 31 日,美国国税局发布了 2023-14 号收入裁决,澄清了应如何处理从质押数字资产中获得的收入以用于税收目的。
总收入包括以任何形式实现的收入,无论是金钱、财产、服务还是现在的质押奖励。该裁决适用于现金支付方式因在权益证明区块链上验证交易而获得任何加密货币作为报酬的纳税人,并且在直接抵押加密货币和通过集中式加密货币交易所抵押时都适用。
该裁决指出,加密货币奖励的公平市场价值应计入年收入并在收到资产时确定。公平市场价值是在纳税人获得对验证奖励的支配和控制权的日期和时间确定的。
支配权被定义为投资者控制并有能力出售、交换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加密货币奖励的时间。据加密税务公司Koinly称,美国国税局此前对加密挖矿奖励征收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针对质押奖励的规定。
Koinly 税务主管 Danny Talwar 向 Cointelegraph 表示收入裁决加深了许多会计专业人士的理解,因为质押奖励只有在能够出售时才作为总收入征税。这意味着,在接收者可以对其质押奖励行使‘支配和控制’之前,累积但锁定的奖励不会被征税。
Messari 创始人 Ryan Selkis 表示,美国国税局将加密货币质押视为股票股息。
与此同时,Fried Frank 税务合伙人兼数字资产联席主管贾森·施瓦茨 (Jason Schwartz) 表示虽然这一裁决并不令人意外,但仍然令人失望,税法始终要求某人必须有付款人(例如雇主或其他交易对手)才能获得应税收入。即使是宝库的发现也是延期付款。
美国国税局的税务公告发布之际,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等联邦监管机构正在针对加密货币质押服务提供商和交易所,指控他们提供非法证券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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