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提出加快推进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研发步伐,此前为“扎实推进”。8月初,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召开2019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会议要求加快推进我国法定数字货币(DC/EP)研发步伐,跟踪研究国内外虚拟货币发展趋势,继续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这是2018年3月28日央行在2018年全国货币金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第二次提及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进程,当时央行提出其货币金银部门稳步推进了央行数字货币研发,2018年要扎实推进央行数字货币研发。
可以看出,2019年央行的这次表态至少传达了以下信息:(1)尽管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已于2018年下半年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任总经理,央行没有放弃对法定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的跟踪研究,还对研发法定数字货币进程的速度提出了更高要求;(2)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英文简称为(DC/EP)。
我国法定数字货币聚焦于支付。DC/EP由时任央行行长的周小川2018年3月9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金融改革与发展”主题记者会上首次提出。他阐述到,央行研发的法定数字货币的名字是“DC/EP”(DC,digital currency,数字货币;EP,electronic payment,电子支付)。这一称呼相较于央行官员此前提出的对所有央行数字货币的泛指——CBDC(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更聚焦于支付,这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央行数字货币的主要用途在于货币三大基础职能中的“支付手段”,而非“价值储藏”与“价值尺度”。
央行数字货币研发步履不停。自2014年以来,央行在数字货币研发上动作频频,它们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1)在前述两次工作会议中特地提出“央行数字货币”,部署相关工作;(2)设置了专门的数字货币研究所,该研究所还发起设立了全资控股的深圳金融科技公司;(3)积极申请相关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查询系统显示,截至2019年8月4日,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申请了涉及数字货币的共74项专利;(4)确定将数字票据交易平台作为法定数字货币的试点应用场景,并完成相关测试与试运行。
区块链产业或将受益于我国央行数字货币研发。
根据央行前行长周小川、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前所长姚前、人民银行研究局兼货币金银局局长王信和在任时的发言与著述,一个可能的我国央行数字货币(以下简称“CBDC”或”DC/EP”)研发的框架逐渐显露: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正和业界共同组织分布式研发,依靠和市场共同合作的方式研发数字货币;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初步界定是由央行主导, 在保持实物现金发行的同时发行以加密算法为基础的数字货币, 即M0的一部分由数字货币构成;我国央行数字货币或将采用“一币两库三中心”架构;区块链有望应用于为中国法定数字货币的产生、流通、清点核对及消亡全过程登记建立集中/分布相对均衡的簿记登记中心。我们认为,至少有以下机构或将受益于人行数字货币研发:(1)与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一道研发数字货币的市场机构;(2)大数据分析机构;(3)身份认证服务机构;(4)区块链产业中有零售支付业务经验的钱包服务商、技术服务商、身份与交易登记服务商……
风险提示:
区块链技术发展不达预期;监管政策趋严。
央行再提法定数字货币
8月初,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召开2019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会议要求
加快推进我国法定数字货币(DC/EP)研发步伐,跟踪研究国内外虚拟货币发展趋势,
继续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这是2018年3月28日央行在2018年全国货币金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第二次提及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进程,当时央行提出其货币金银部门
稳步推进了央行数字货币研发,2018年要扎实推进央行数字货币研发。
可以看出,2019年央行的这次表态至少传达了以下信息:(1)尽管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已于2018年下半年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任总经理,央行没有放弃对法定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的跟踪研究,还对研发法定数字货币进程的速度提出了更高要求;(2)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英文简称为(DC/EP)。
DC/EP聚焦于支付
DC/EP由时任央行行长的周小川2018年3月9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金融改革与发展”主题记者会上首次提出。他阐述到,央行研发的法定数字货币的名字是“DC/EP”(DC,digital currency,数字货币;EP,electronic payment,电子支付)。这一称呼相较于央行官员此前提出的对所有央行数字货币的泛指——CBDC(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更聚焦于支付,这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央行数字货币的主要用途在于货币三大基础职能中的“支付手段”,而非“价值储藏”与“价值尺度”。
央行数字货币研发步履不停
根据公开信息,自2014年以来,
央行在数字货币研发上动作频频,它们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
(1)在前述两次工作会议中特地提出“央行数字货币”,部署相关工作;(2)设置了专门的数字货币研究所,该研究所还发起设立了全资控股的深圳金融科技公司;(3)积极申请相关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查询系统显示,截至2019年8月4日,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申请了涉及数字货币的共74项专利;(4)确定将数字票据交易平台作为法定数字货币的试点应用场景,并完成相关测试与试运行。
央行官员就法定数字货币频发声
央行前行长周小川、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前所长姚前、人民银行研究局兼货币金银局局长王信等央行官员在任时也曾就央行数字货币多次发声,这些表态彰显了法定数字货币的重要性。例如,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前所长姚前在任时曾提出,“如果说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实体经济的血脉,货币则是经济核心的核心,是流通在经济血脉里的血液,而法定数字货币堪称金融科技皇冠上的明珠,对未来金融体系发展影响巨大。
区块链产业或将受益于我国央行数字货币研发
根据央行前行长周小川、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前所长姚前、人民银行研究局兼货币金银局局长王信和在任时的发言与著述,一个可能的我国央行数字货币(以下简称“CBDC”或”DC/EP”)研发的框架逐渐显露:-发行机构:
作为法定货币的数字货币必须由央行来发行;
-定位: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初步界定是由央行主导,
在保持实物现金发行的同时发行以加密算法为基础的数字货币, 即M0的一部分由数字货币构成。
也就是说,央行数字货币在中国是现金一定程度上的代替,
研发数字货币的职责目前在货币金银局;
-合作机构: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正和业界共同组织分布式研发,依靠和市场共同合作的方式研发数字货币;-目的:央行研究数字货币的目的是要
追求零售支付系统的方便性、快捷性和低成本
,同时也必须考虑安全性和保护隐私;“从**银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单位账户-个人账户,
直至最终完全取代实物现金
”是一个从易到难, 从B端延伸到C端, 从批发到零售, 逐步扩大使用范围的央行数字货币可控可行的演进路径.
-架构: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和回笼基于现行“**银行—商业银行”的二元体系来完成;我国央行数字货币或将采用“一币两库三中心”架构。其中,“
一币
”指由央行担保并签名发行的代表具体金额的加密数字串,“
两库
”指的是**银行发行库和商业银行的银行库, 同时还包括在流通市场上个人或单位用户使用央行数字货币的“钱包”,“
三中心
”指的是认证中心(对机构及用户身份信息进行集中管理)、登记中心(记录央行数字货币及对应用户身份, 完成权属登记; 记录流水, 完成前述货币产生、流通、清点核对及消亡全过程登记.)和大数据分析中心(反洗钱、支付行为分析、监管调控指标分析等);-技术路线:DC/EP既
可以是以区块链为基础的数字货币,也可以基于现有的电子支付演变出来的技术;
区块链有望应用于为中国法定数字货币的产生、流通、清点核对及消亡全过程登记建立集中/分布相对均衡的簿记登记中心;
-区块链的可用性:时任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在《**银行数字货币原型系统实验研究》一文集中分析了分布式账本技术(本报告注:这一技术在相当多的场合被直接称为“区块链”)应用于央行数字货币原型系统的可行性。他提到:
“央行数字货币原型系统将分布式账本技术应用于CBDC确权登记实验.初步探索由**银行和商业银行构建CBDC分布式确权账本, 提供可供外部通过互联网来进行CBDC确权查询的网站, 实验CBDC网上验钞机功能。利用分布式账本不可篡改、不可伪造特性, 为CBDC增加了一层技术保障以增强安全性。原型系统将发行登记子系统产生的CBDC更新信息, 通过确权发布子系统发布到分布式确权账本。发行登记子系统与分布式确权账本在一定时间频率内保证一致性。
“利用分布式账本构建了一个CBDC确权信息副本, 并对外通过互联网提供查询服务。这种设计一方面将核心的发行登记子系统对外界进行隔离和保护, 同时利用分布式账本优势, 提高确权查询的数据和系统安全性; 另一方面, 由于分布式账本仅用于对外提供查询访问, 交易处理仍由发行登记子系统来完成, 因此有效规避了现有分布式账本在交易处理上的性能瓶颈问题。
“同时, 经过原型系统实验发现, 分布式账本技术在实际应用中还面临一系列问题亟待持续的技术改进, 以增强其可用性.例如:CBDC金额是重要隐私数据, 分布式账本需要严格保护, 可以应用ECC(elliptic curves cryptography:椭圆曲线加密)算法的加法同态特性, 辅以零知识证明可以实现隐私保护.分布式账本节点无法下线维护, 出现系统漏洞难以修复, 可以通过在底层内置紧急干预接口并授权给特定用户, 根据需要暂停系统.分布式账本的共识算法缺乏弹性, 共识节点不能动态加入或退出, 可以通过智能合约管理白名单实现共识节点的动态管理等。”
-身份认证:数字货币的用户身份认证采用“前台自愿、后台实名”的原则,既保证用户隐私,又规避非法交易的风险;
-建设进程:央行数字货币原型系统建设进程分为多期。其中,一期建设主要针对第一层从**银行到商业银行的闭环,涉及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回笼以及在商业银行之间转移(第二层是商业银行到个人或企业用户的央行数字货币的存取, 此时该货币在商业银行库和个人或企业的数字货币钱包中转移; 第三层是个人或企业用户之间央行数字货币的流通, 此时该货币在个人或企业的数字货币钱包之间转移),钱包、大数据分析中心等在一期建设中暂不实现。
从上述发言和其他关于央行数字货币的官方研究资料,我们还可以进行一些直观的推断,至少有以下机构或将受益于人行数字货币研发:(1)与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一道研发数字货币的市场机构;(2)大数据分析机构;(3)身份认证服务机构;(4)区块链产业中有零售支付业务经验的钱包服务商、技术服务商、身份与交易登记服务商……
风险提示1. 区块链技术发展不达预期;2. 监管政策趋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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