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完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风险提示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旨在进一步完善风险提示机制,更好发挥机制“靠前一步”解读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法律政策的作用,服务经营主体合规发展,从源头预防垄断行为。
《通知》共两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工作举措、工作要求。工作举措:1、丰富提示场景,增强提示精准性。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建立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风险监测模型,科学研判、自动识别达到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企业等。2、强化政策指引,推进线上线下联动。要求加强经营者集中普法宣传,鼓励在门户网站、公众号等介绍经营者集中法律法规、政策指引、设置申报系统超链接等。3、加强数据整合,深挖数字赋能潜力。提出鼓励加强对经营主体的数据整合,实现企业营业数据归集计算、科学统计等。工作要求:1、强化组织领导。指出要高度重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风险提示机制建设,加强统筹协调等。2、加大保障力度。提出要做好人员、经费和技术保障措施,密切关注经营主体反馈意见和建议,根据本地区运行情况不断完善提示机制等。3、做好经验总结。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相互借鉴经验做法,结合实际抓创新,推出更多便利经营者依法集中的举措,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