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发布,旨在健全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促进规模化示范应用和新型商业模式探索,大力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发展。
《通知》共四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总体要求。明确推动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和云控基础平台建设,提升车载终端装配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系统架构设计和多种场景应用,形成统一的车路协同技术标准与测试评价体系等。2、试点内容。包括建设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提升车载终端装配率、建立城市级服务管理平台、开展规模化示范应用、探索高精度地图安全应用、完善标准及测试评价体系、建设跨域身份互认体系、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探索新模式新业态。3、申报条件。提出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以城市为主体自愿申报,明确城市应符合的具体基本条件。4、组织实施。包括应用试点工作以城市为主体自愿申报,有意愿参加应用试点的城市,编写申报书;纳入试点的城市应按照申报方案扎实开始试点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和支持政策,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五部门加强对应用试点工作的统筹指导,组织专家组开展应用试点城市年度建设进展和应用效果评价,认真研究应用试点城市需要**层面支持的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