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国务院发布,旨在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更好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作用。
《意见》共五部分13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体要求。明确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全面完整、结构优化、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对宏观经济运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控作用更加有效,收支政策的前瞻性、导向性更加彰显,支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资本金注入渠道更加畅通稳定。2、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机制。提出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健全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收益上交机制,优化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收益上交机制,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管理。3、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效能。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支出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4、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明确加强国有企业名录管理,完善预算编报,主动接受人大和审计监督。5、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健全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