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由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旨在进一步加强金融租赁公司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办法》共九章96条,主要内容包括:修改完善主要发起人制度;强化业务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强化资本与风险管理;完善业务经营规则;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办法》明确按照业务风险程度及所需专业能力差异,进一步厘清基础业务和专项业务范围,取消非主业、非必要类业务,严格业务分级监管。适当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股东流动性支持能力;全面落实公司治理、股东股权、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监管法规和制度要求;明确关于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充足、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重大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要求,优化增设部分监管指标,明确监管评级、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等方面监管要求;根据金融租赁行业业务发展以及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补充完善各项业务经营规则;结合近年来高风险非银机构风险处置实践经验,明确解散、吊销经营许可证、撤销、接管、破产清算等五种处置方式,做好清算工作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