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日前联合发布,旨在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办法》共三十条,主要内容明确司法部指导、监督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保障当事人依法获得法律援助,为法律援助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依法履行的职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或者相关事务中,依法履行的职责;看守所、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监管场所依法履行的职责;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依法履行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分工,健全协调机制,加强工作衔接,为规范有序高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供制度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