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调整优化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联合印发,旨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的基础上,根据近期本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结合落实新版城市总体规划。
《通知》明确优化普通住房(以下简称普宅)认定标准,下调新发放个人住房****首付款比例、延长最长**期限;同时,北京地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还通过了**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利率政策下限的自律决议,更好地支持本市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普宅认定标准进行优化。本市现行普宅标准为2014年发布,与市场实际情况存在**差距,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此次调整结合市场变化,对普宅的建筑面积、价格标准进行了适当上调;提出下调新发放房贷**首付款比例,同时延长**期限。在**统一政策的基础上,将北京地区首套住房个人住房**(含商业性个人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下同)**首付款比例统一下调为30%;二套住房个人住房****首付款比例下调为城六区50%、非城六区40%。下调**首付款比例**了居民购买住房的资金门槛,有利于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