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旨在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切实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便利市场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通知》共三部分9条,主要内容包括:1、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提出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放宽加工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完善委托代理项下跨境贸易资金收付、便利境内机构经营性租赁业务外汇资金结算。2、扩大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要求全国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放宽境外直接投资(ODI)前期费用规模限制、便利外商投资企业(FDI)境内再投资项下股权转让资金和境外上市募集资金支付使用。3、优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明确完善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管理、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