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的创业风险投资组织形式有十多种,按其法律制度与结构特征来划分,创业风险投资组织形式有哪些呢?
创业风险投资组织形式:
1、公司制。
公司制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是指依据公司法,通过定向或向公众发行股份来筹集股本,组成专门从事风险资本的投资管理职能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制的主要特点是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各方当事人的是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资金筹集基本上是按照股份公司发行股票筹集资本方式和程序进行的,投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制各个机构的权力与职责都是确定的,各司其职,既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公司制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治理结构和普通公司的极为相似。
公司制的另一种结构是“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的形式,即投资者出资设立基金公司,同时,专业投资团队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将其全部或部分资金委托给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投资以获取收益。
2、有限合伙制。
有限合伙制的主体有基金投资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人出资认购基金管理人发行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份额,即可获得基金受益凭证。投资人凭此可以出席基金投资人大会(或有限合伙人会议)和参加基金管理理事会(或基金顾问委员会)。基金托管人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资产的职责,负责办理基金投资运作的具体账户管理和清算交收业务。基金管理人(创业风险投资家)是有限合伙制运作的核心,它出资认购1%的基金份额,充当普通合伙人,代理基金投资人履行投资管理的经营职能,负责创业风险投资的投资决策、投资后的项目股权管理和变现退出等工作,对基金承担无限责任。基金管理理事会作为投资人利益的代表,是创业风险投资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通常由基金投资人代表、基金管理人代表和外部专家理事等三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