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加网获悉,1月21日,深交所向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獐子岛,002069.SZ)发出关注函。关注函显示,深交所请獐子岛详细说明第四季度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等问题,当中应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大幅变动进行重点说明,在此基础上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年底突击交易从而规避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合理合规性。
2022年1月21日獐子岛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称,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0万元至9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000万元至-12,000万元。此前,獐子岛披露《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0.0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94.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679.62万元。
深交所提出,请獐子岛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