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应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目前尚未就业证明、本人两寸免冠彩照两张及规定的其他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即可。
1. 打开“更多”,找到“城市服务”
2. 打开“教育”(注意城市服务地点要选择“”)
3. 点“阳光就业”
4. 点“就业创业登记证申请”
5. 个人注册
6. 注意此页面“办理机构”一定要填!!!不填无法办理!!!
所有信息填完,提交即可。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失业证明前往社保经办机构(部分地方是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地域不同会有所不同)办理取消失业金的领取手续,已经重新入职的、服兵役、移居境外、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及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携带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录取通知书等)前往。
办理失业证明可以到社保局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如果你工作单位一直在给你交社保,现在因为单位原因,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终止了劳动关系,你就可以拿着失业证明到社保局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直到你找到新工作单位给你买社保。
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月份跟你的社保交费年限是有关联的,最多能领24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金如何办理
1、将个人的职工档案存放至参保地的人社局。职工档案主要包括招工表,劳动合同,解除合同证明书的材料;
2、携带以上所说的证件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所需要材料主要是照片、解除合同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3、携带失业证和个人身份证明去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关于失业证明怎么办理的问题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这些失业证明怎么办理的5点内容能够解答你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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