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公积金办事机构取。
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是参加当地住房公积金的。本人要取住房公积金,持本人购房合同、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和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办事机构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手续,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的,可以领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的。
甘肃省住房公积金个人的提取流程:
1、本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并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不同,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持上述证件、申请书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到职工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经审核确认提取申请是否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
4、如果提供的文件不全,应当申请补齐,如果申请条件具备、情况正确、身份属实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准予提取的决定,可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如果不具备申请条件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不准提取的决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工作日内要完成审核、决定的工作,并把决定通知当事人。
可以的,根据公积金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一)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五)出国、出境定居的;
(六)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七)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应当根据规定进行审核,并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央企公积金提取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委托单位的人事部门,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
第二,本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
第三,通过手机公积金APP进行提取。提取前,需要提供购房证明、租房证明离相关的发票等等。
辽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公积金缴存满一年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自住房屋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屋;
2、离休、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国和到港、澳、台地区定居;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6、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辽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关联的活期储蓄存折、储蓄卡);
3、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4、当年度月还款凭证(须有最新贷款余额、剩余期限等贷款信息,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5、借款借据或个人贷款支付凭证(借款合同里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利率等贷款信息齐全的可不提供)。
辽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携带提取材料,前往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和“建造自住住房贷款的” 的,经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提取业务。
3、在管理部门申请签定《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提取委托协议书》,签约时,本人须到场。
4、成功签约后,提取信息不发生变化的,按约定每一周年进行自动转扣。
1、江西省公积金提取根据分类不同,需要的证件不同,一般提取流程都是携带相应的证件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只要手续齐全,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2、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需要身份证;本人一类账户银行卡;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总金额的付款发票或税务专用收据。自合同备案之日起2年内办理1次提取。
3、购买二手房。需要本人一类账户银行卡;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身份证;契税完税凭证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产权证登记之日起2年内办理1次提取。购房发票开具之日起1年内办理1次提取。
4、购买房改房。需要身份证;本人一类账户银行卡;房改审批表;公有住房买卖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契税完税凭证、增值税普通发票。购房发票开具之日起1年内办理1次提取。
5、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要身份证;本人一类账户银行卡;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付款收据或安置房凭证。付款凭证开具之日起1年内办理1次提取。
6、大修(非装修)自住住房。需要身份证;本人一类账户银行卡;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证明;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鉴定证明出具之日起1年内办理1次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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