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转院手续办理流程及报销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步骤和规定进行的。
2. 首先,你需要向原院校的相关部门提交转院申请,包括转院的原因和目标院校的信息。
原院校会进行审核并出具转院证明。
其次,你需要联系目标院校的相关部门,了解他们的转院要求和手续。
通常需要提交转院申请、个人简历、成绩单等材料,并进行面试或考试。
在获得目标院校的录取通知后,你需要向原院校的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包括退还学籍、交接实验室或项目等。
最后,你需要向目标院校的相关部门办理入学手续,包括缴纳学费、办理学籍注册等。
关于报销,你需要咨询原院校和目标院校的财务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流程。
3. 转院手续办理流程及报销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你与原院校和目标院校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
同时,你还需要了解各个院校的具体要求和政策,以便顺利完成转院手续和报销流程。
转院手续办理流程及报销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与原医院沟通并取得转院同意。
然后,向目标医院提供病历、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并进行预约。
在目标医院就诊后,医生会根据病情决定是否需要转院治疗。如果需要转院治疗,目标医院会协助办理转院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报销方面,根据医保政策,可以向原医院申请报销转院费用,需要提供转院证明、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
报销金额将根据医保政策和个人医保账户余额进行结算。
转院手续办理的流程:
一)转往市外定点医院住院:
患者因病情严重,本地限于医疗技术不能施治需转往市外定点医院住院的,须持经本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精神病类的由精神病医院、妇儿科类疾病的由县妇幼保健院)开具的转院手续和患者本人社保卡到市民之家医保专区转诊转院窗口办理网上转诊,登记成功后患者可在转外定点医院读取转诊信息,出院时即可实时结算报销。
急诊病人因病情危急转入定点医院住院的,须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凭病情诊断证明和患者本人社保卡到市民之家医保专区转诊转院窗口补办转院手续,并在异地就医平台上网登记备案,出院时即可在该定点医院实时结算报销。
二)长期异地居住人员转院: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可申请办理异地居住登记备案手续,申请人凭本人社保卡在市民之家医保专区转诊转院窗口填写《浠水县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插卡上网登记备案。备案后在异地定点医院住院的,可凭社保卡在已备案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报销。
三)在市外非定点医院住院:
在市外非定点医院住院的,需由患者先行垫付全额住院费用,待治疗终结后,凭身份证、社保卡、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总清单到市民之家医保专区转诊转院窗口按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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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院手续的流程如下:
1、住院三天前需要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由管床医师提出,经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同意,由副主任医师签署意见、医院办公室加盖公章后,方可转院。
一,转诊一般为病情需要。如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到当前医院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具体由医院给出判断,转诊就医手续。
二,根据医保制度,转诊转院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三,以下几种情况不要转诊转院证明:
1、在县内医疗机构住院;
2、在省外居住或打工,只要中国备案,报销时要居住或务工证明,不要转诊证明;
3、大部分地中国诊、精神病患者住院时不要转诊转院证明。
转诊转院证明主要针对县外就医的患者,新农合规定:县内无法治愈或不具备治疗条件建议患者在县外市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需经医生出具转诊转院证明,患者再到县新农合办公室转诊处审批后才可到县外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也有的先到县外住院,再持住院证或诊断说明书回本县办理转诊手续,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地区报销比例要降低10%
门诊患者转诊流程:由接诊医师报告专科主任或其科室转诊负责医师→专科主任或其科室转诊负责医师通知医保办主任或医保办转诊负责人→患者或家属带身份证到医保办拿转诊审批单→专科主任或其科室转诊负责医师填写转诊审批单→科主任或科室转诊负责医师签字→医务部部长审核签字→分管院长和业务院长审核签字→医保办主任或转诊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医保窗口发放转诊介绍信。
住院患者转诊流程:由管床医师报告科主任或科室转诊负责医师→科主任或其科室转诊负责医师通知医保办主任或医保办转诊负责人→患者或家属带身份证到医保办拿转诊审批单→管床医师填写转诊审批单→科主任或科室转诊负责医师签字→医务部部长审核签字→分管院长和业务院长审核签字→医保办主任或转诊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医保窗口发放转诊介绍信。
外院住院患者转诊流程:经办人凭就诊医院急诊病历、“病危通知书”、患者身份证至医务部审核→医务部通知医保办主任或医保办转诊负责人→经办人带身份证到医保办拿转诊审批单→医务部长填写转诊审批单并签字→分管院长和业务院长审核签字→医保办主任或转诊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医保窗口发放转诊介绍信。
一、转诊手续办理地点
参保人员可在全市医保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院)就医,因病情需要到二、三级医院就医的,需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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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转诊手续
1、由就诊医院的经治医师开具《xx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转院证明》(以下简称门诊转院证明),再到该医院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并由经办人员刷卡登记。
2、参保人员到转入医院首次就医时,应当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门诊转院证明办理转入手续。转入医院将其门诊转院证明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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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门诊转院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超出3个月后需继续转院的,参保人员应当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重新办理转院手续。
4、参保人员转至二、三级医院后,仍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并上网结算医疗费用。
以上就是关于医保转院手续怎么办理的问题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这些医保转院手续怎么办理的3点内容能够解答你的疑惑。
标签: 医保转院手续怎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