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断缴是一种常见的问题,原因可能是个人自己忘记缴纳,也有可能是单位未按时为员工缴纳。如果发生了医保断缴,需要及时采取措施来解决问题。首先,要及时联系所属的社保中心并核对自己的缴纳情况。如果发现确实出现了断缴的情况,需要与单位或个人工作人员协商并重新缴纳社保费用。在重新缴纳社保费用后,需要等待一个月左右才能恢复保险的有效性。如果缴费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以直接向社保中心咨询或申诉。最后建议大家对医保缴纳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有一定的了解,以便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医保断交的,只需要补缴就可以。在辞职后若找到新工作,可以让新单位帮你续缴。也可以去当地社保中心申请变更缴费主体,由个人进行缴费。而且补缴一定要及时,拖得越久越麻烦。
1、因为离职导致医保暂停参保的,那么当你找到一份新的工作之后,新的单位就会继续为你办理续保手续,这个不用大家操心,在正常参保之后就可以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了。
2、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又想要继续参加医保的话,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去当地的街道社保办事处或者社保局申请继续缴纳医保。去办理续交手续时需要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申请书以及银行卡等。
医保显示暂停缴费的解决方法为后续可以上交,不需要特殊手续。职工医疗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参加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由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断医疗保险的,连续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个月或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单位未按时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可以办理补缴手续
参保单位未按时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可以办理补缴手续,分两类情况:
补缴2011年7月《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医保费的,参保单位到参保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缴费手续。
补缴2011年7月(含)《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后医保费的,参保单位到参保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政策要求提供补缴申报材料,办理补缴缴费手续。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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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
职工调动工作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可按规定随同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
如果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带好相关证件到社保中心转移窗口办理转移;如果在统筹地区内或同一市内,当从某单位辞职后,只需该单位办理退工停保手续,新单位办理用工参保手续,社保关系自动转入新单位。
社保停了,医疗保险可以继续单独缴纳。社保里面氛围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既可以统一缴纳,也可以分开缴纳。
你社保别的保险停了,那么你的医保还是可以单独继续缴纳,只要达到了缴费年限,同样可以在退休后享受医保。
社保停掉了,那么医疗保险也随着停止,不能单独缴纳医疗保险的。医保卡还能用,但只能使用个人账户里的剩余款项,用于买药和门诊看病。
社保中断后,续交医保卡,断交三个月以内正常缴费后的第二个月即可使用,断交三个月需要连续缴满六个月才能正常使用。
其实社保断交的情况普遍是由失业、换工作等情况所引发的,那社保断缴会对我们将无法使用医保报销或报销额度有限
如果中途断缴医疗保险费用,第二个月就不能享受医疗报销,只可以用账户余额支付费用,去医院看病只能够自己掏钱,如果断缴超过3个月通常需要重新缴纳费用达到6个月才能使用医保报销。一般医保连续缴费的时间越久每年的报销上限就越高,要是断缴超过3个月那连续缴费的时间就会被清零
只要补缴即可。
自续交的方式一般是到医保所在地的社保局去办理自缴的手续,具体的操作方式需要到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医保中断,连续3个月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恢复缴费后,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重新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1年后方可重新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在办理补缴时,按应保未保期间的不同身份补缴职工医保费,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
当年补缴时段的缴费基数按本人当前缴费基数确定,缴费比例为当前的职工医保费比例;
此类情况,属于职工进了单位,单位没有给及时缴纳。需要与养老保险一同补缴,养老保险补缴基数和比例同医保。但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
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的
缴费基数为办理补缴时上年度省平工资,缴费比例为9%。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的,也有两类情况:
①劳动年龄段内的未就业主城区户籍人员;
②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并在市区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非市区户籍人员,可以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补缴职工医保费。
三、参保人员补缴职工医保费时,应一并补缴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
因缴费年限不足进行退休一次性补缴
1、参保人员退休时,应按规定办理医保缴费年限审核和退休待遇核定手续。其中,缴费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自办理医保退休待遇审核手续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由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满20年,并从办理补缴手续后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2、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仅指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
3、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职工医保一次性补缴的费率按办理补缴手续时的缴费标准确定,补缴基数为上年度省平工资。
如果在原单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终止劳动关系(含医保)的,应在终止合同3个月内(不含3个月)(每个月20日之前),携带以下材料,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医疗保险并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才能连续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
1.本人身份证;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医疗保险证、卡。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纳医保暂停相关待遇:
对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次月暂停享受相关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每个月20日之前)以内补缴到账的,从补缴次月起享受相关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再补缴视同首次缴费,需自补缴医疗保险费须连续按月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相关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负。
对于已申领银行缴费卡的参保人员,应连续不间断于每月20日前存足当月应缴养老、医保费(若之前月有欠缴养老、医保费用的,应存足当月及之前月所欠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合计应缴金额)。
以上就是关于医保断了怎么办的问题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这些医保断了怎么办的4点内容能够解答你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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