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医保办理程序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于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持本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次年的大病医疗保险费。
(2)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达到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持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并按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3)社保所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填写《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4)对当月受理的申请材料,社保所应在当月及时上报区医保中心。
二、参保对象:四类人员
1、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
2、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
3、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简称低收入家庭老人);
4、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
答:一、办理手续如下:
1、城镇居民到社区所在的户籍劳动保障工作站参加保险手续。
2、城镇集体户籍、社区医疗保险的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中心登记,到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二、城镇居民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书最近两英寸的底部不戴帽子的彩色照片2(学龄前儿童提供母子或父子底部图)和户籍书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有效证明(健康保险部门参与发行的证书为准)。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2、城市低保和重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残疾人证书。
3、长期与父母同住的农民工子女,应当提供父母一方的暂住证、户籍、外出务工证明和长期劳动关系证明。
、单位(含院校)办卡
单位(含院校)每月25日到次月5日,由单位专管员申领《郑州市医疗保险卡照片核对表》,经确认表面信息无误后粘贴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在缴纳社会保障卡工本费后领取《郑州市社会保障卡领卡凭证》
2、个体劳动者办卡
个体劳动者办卡应于每月20日至月底,携带首次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票据、身份证复印件和1张一寸彩色照片以及卡工本费。
3、居民办卡
居民参保办卡以社区(家庭)为单位,按征缴计划时间统一报送,需上报符合规定的《郑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基础信息确认表》、社会保障卡工本费票据和加盖公章的《郑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照片上报统计表》。资料报送完毕,应给予领卡凭证。
(二)医保卡的挂失、补发与解挂
1、挂失
医保卡丢失、损坏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挂失,代办人还应出示代办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2、补办
需交1张一寸彩色照片、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1份以及12元制卡工本费。
3、解挂
携带医保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及《郑州市社会保障卡挂失申请表》进行解挂。
(三)医保卡的领取
1、单位(含学校)领卡
单位专管员自缴纳社会保障卡工本费之日起,二个月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公章的《郑州市社会保障卡领卡凭证》领取。需代领的单位应出具加盖公章的委托函。
2、个体参保人员领卡
个体参保者在缴纳医保卡工本费二个半月后凭身份证或户口本(代领人还应出示代领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及《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专用票据》领取。
3、社区专管员领卡
社区专管员自上报制卡资料二个半月后凭加盖公章的《郑州市社会保障卡领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领取。如有漏卡应索取漏卡凭证以便补办,发现错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查找原因并及时补卡。
4、挂失补办领卡
挂失补办领卡自申请办卡10日(遇长假顺延)后凭申请人身份证、《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专用票据》和《郑州市社会保障卡挂失申请表》领卡(代领人还应出示代领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四)社会保障卡的密码更改和重置
1、更改密码
新卡初始密码为6个“1”,使用时可在市医保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修改。
2、重置密码
如忘记密码或卡密码被锁死,本人可携带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或户口本,代办人还应出示代办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医保中心重置卡密码,恢复为6个“1”。
经相关查阅,医保卡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流程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二、注意事项:
1.《医保卡》应当妥善保管,不能弯曲、折叠、刻划,不能接触磁性物体(如电视机、音响、磁性搭扣等)。
2.《医保卡》仅供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冒用、涂改或伪造。
3.因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设备故障,《医保卡》不能使用时,医药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故障排除后,在原发生设备故障的医疗机构或药店按规定重新结算。
医保办理流程是:先准备好参保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用人单位相关资料,到当地医保中心的医保窗口申请办理,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按照程序办理医保,办理好后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注意事项:
1.挂号:挂号员将持医保手册病人的相关信息输入计算机挂号:挂号员将持医保手册病人的相关信息输入计算机
2.门诊接诊:门诊接诊: ((11)患者持病历就医,医生诊断病情,开具医保专用处方(双处方)
以上就是关于社区医保怎么办理的问题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这些社区医保怎么办理的3点内容能够解答你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