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单位出具预参合职工医保证明信,带合作医疗证、户口簿、个人身份证到县新农合办公室办理注销手续,由新农合办公室出具已注销证明,持此证明由单位办理职工医保。
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需注销参保信息的,应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或单位出具的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的证明(加盖公章),到当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按照《医疗保险征缴管理办法》规定,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如果有减员的,需要在医保系统上上传减员相关材料。
如解除劳动合同备案表、辞退文件等,同时将减少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上传后做减少业务,等待医保局相关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认定为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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