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一: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变更。在“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的“城乡居民个人登录”页面,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及“密码”登录。
(如果之前没注册过,需要先“注册”后再登录。)
医保卡上选定的定点医院更改方式: 1、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到拟选定医院的指定办理部门(社保中心或者社保所),填写登记表办理改点手续。
2、职工由单位进行变更,把需要取消、增加的医院名告诉单位社保方面的负责人,由单位在网上进行变更。1/4打开微信搜索,选择公众号,搜索“医保”微信公众号。
2/4点击菜单栏“医保查询”再点击“个人定点查询修改”,登录账号。
3/4点击需变更医院右侧的“去修改”, 输入新选定的定点医院,再点击提交。
4/4变更申报成功后,次日(24小时后)生效。
办理医保定点医院更改的三种方式
1、现场办理: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到拟选定医院的指定办理部门(社保中心或者社保所),填写登记表办理改点手续。
2、单位代办:职工由单位进行变更,把需要取消、增加的医院名告诉单位社保方面的负责人,由单位在网上进行变更。
3、网上办理:
先登录当地社保的官网;
然后在官网首页点击“网上申报”,点击“个人用户登陆”,如果是单位给修改信息,就选择单位用户登陆;
接着点击“我要注册”,往下拉,点击页面最后的“我同意”,根据要求填上自己的信息,点击“提交”,不会填的话页面的邮编有每一栏的具体说明;
登陆成功后,在查询管理里就能看到自己所有的信息了,需要修改定点医院就需要点击“用户管理”;
点击“手机短信认证”,这个是当初购买时设定的,如果认证成功就可以修改内容了,如果手机号码不符就不能认证了,就需要到自己所在的单位去找专门负责社保这块的工作人员来修改。
更改的三种方式
1、现场办理: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到拟选定医院的指定办理部门(社保中心或者社保所),填写登记表办理改点手续。
2、单位代办:职工由单位进行变更,把需要取消、增加的医院名告诉单位社保方面的负责人,由单位在网上进行变更。
3、网上办理:
先登录当地社保的官网;
然后在官网首页点击“网上申报”,点击“个人用户登陆”,如果是单位给修改信息,就选择单位用户登陆;
接着点击“我要注册”,往下拉,点击页面最后的“我同意”,根据要求填上自己的信息,点击“提交”,不会填的话页面的邮编有每一栏的具体说明;
登陆成功后,在查询管理里就能看到自己所有的信息了,需要修改定点医院就需要点击“用户管理”;
点击“手机短信认证”,这个是当初购买时设定的,如果认证成功就可以修改内容了,如果手机号码不符就不能认证了,就需要到自己所在的单位去找专门负责社保这块的工作人员来修改。
个人修改医保定点医院注意事项
办理医保定点医院更改需要注意的事项:
1、办理完成后,第二个月1号开始生效。
2、参保人员选择个人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满1年后要求变更的,可在每年5月提交书面申请,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填写《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到所在区、县医疗保险事务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一年就只能改一次,而且必须有社区 医院,三级医院一般只能选两家。
定点医保医院修改资料
办理医保定点医院更改需要的资料:
1、基本资料:有效医疗保险就医凭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门诊病历》、书面申请报告
2、其他有关资料
(1)户口发生迁移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地变化:原居住地住址证明资料复印件、现居住地住址证明资料复印件或住址迁移证明;
(3)工作单位变动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单位证明;
(4)转学、升学的需提供学校证明;
(5)原选定医院治疗效果不理想的,需提供原选定医院门诊病历资料复印件;原选定医院条件不能满足病人治疗的,需提供医院证明或由参保人书面申请后医院医保办盖章确认;
(6)选定医院资格发生变化的,经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医保信息系统查询确认后可直接办理。
医保卡上选定的定点医院更改方式:
1、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到拟选定医院的指定办理部门(社保中心或者社保所),填写登记表办理改点手续。
2、职工由单位进行变更,把需要取消、增加的医院名告诉单位社保方面的负责人,由单位在网上进行变更。
参保人员患有当地医保所列慢性病种之一并符合诊断基本标准,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由用人单位汇总上报医疗保险机构。失业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患重症慢性病,由个人或亲属直接向医疗保险机构申报。
办理程序:
1、受理。
2、费用审核:
(1)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3、办理所需携带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办理,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和相关的影像学资料(如X光片、CT片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4、等待报销款发放。
1.慢性病患者更改定点医院所需材料:备案表一份(单位或档案代理中心盖章)此表格由单位提供。患者需提供一寸免冠近期蓝色底照片1张、身份证、医保卡复印件各1份、特慢病证原件,提供给单位或者档案代理中心即可。
2.特殊病患者更改定点医院需到医保局特慢病科办理,患者需提供一寸免冠近期蓝色底照片一张、身份证、医保卡复印件各一份、特慢病证原件。申报时间每年底12月份,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3.放疗、透析、恶性肿瘤患者已办理麻卡本、器官移植、本地特慢病患者更换异地的,可到医保局特慢病窗口进行办理。患者需提供一寸免冠近期蓝底照片一张、身份证、医保卡复印件各一份、特慢病证、异地安置表(办理异地安置人员)。
以上就是关于定点医院怎么改的问题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这些定点医院怎么改的5点内容能够解答你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