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公租房怎么申请的问题很多人都想了解得更多,因此小编这边为你带来提供了2个西安公租房怎么申请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1、西安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有: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家庭收入以及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
2、西安公租房申请流程: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及户口本等资料,提出公租房申请,人才中心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受理后会进行调查,调查后会进行公示三天,然后移交,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初审,移交到住房保障部门进行终审,终审完成后,需要住房保障部门公示三天,终审后联审及备案,公租房申请流程完毕。
1、公租房的定义
公租房的全称是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众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城六区城镇户籍的家庭人员,或在本市城六区长期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职工的家庭及人员;
(2)家庭收入符合准入条件;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4)单身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2、公租房的申请流程: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受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的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进行审查。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该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不少于1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由市处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西安公租房申请条件是:必须是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或家庭。
西安公租房申请流程需要提出申请、受理、初审等步骤,具体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提出申请。
2、受理(4个工作日):社区居民委员会或人才中心受理后4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公示、移交,公示3天。
3、初审(5个工作日):街道办事处或人才中心初审,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移交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
4、终审(11个工作日):公示:区住房保障部门公示3天。上报联审信息:将审核资料上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联审。终审:将终审信息上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联审、备案(10个工作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审并将联审结果返回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最后还需要备案。
以上就是关于西安公租房怎么申请的问题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这些西安公租房怎么申请的2点内容能够解答你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