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被保险人可能并未明确指定身故保险受益人,或者选择的身故保险受益人无法获得授权或者无法领取保险金。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涉及到“身故保险受益人法定”这一概念。那么,身故保险受益人法定是什么意思?
身故保险受益人法定指的是在保险合同中,在被保险人去世之后,法律规定的第一位受益人。
保险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中,接受保险合同利益的人。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指定的,并载入保险合同。在购买人身保险时,如果没有指定身故受益人,保险的身故受益人会默认为法定受益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后,法定受益人享有请求保险金的权利。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未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金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领取。
实际上,这取决于个人的具体情况和需求。
选择法定受益人的好处在于,无需特别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将按照法律规定分配给法定受益人。这样可以避免因为没有指定受益人而产生的纠纷和争议。同时,法定受益人通常是被保险人的亲属,如配偶、子女等,他们在法律上享有优先权,可以更好地保障家庭的经济利益。
然而,选择指定受益人也有其优势。指定受益人可以更加灵活地安排保险金的分配,可以根据个人的意愿来决定受益人。这对于没有亲属或者希望将保险金分配给其他人的被保险人来说,是一个较好的选择。此外,指定受益人还可以避免因为法定受益人的变动而导致保险金分配出现问题。
若被保险人/投保人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一般是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作为法定受益人领取保险金的,简单来说就是根据法定继承人顺序给付保险金,一般是第一顺序为被保险人的配偶、被保险人的父母、被保险人的子女、以及对被保险人的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代位继承人、胎儿;第二顺序为被保险人的兄弟姐妹、被保险人的祖父母、被保险人的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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