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编身边有很多人为自己或者家人买了保险。我们都知道,购买保险的时候都会签保险合同,那什么是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特征有哪些?听小编我好好给你讲一讲,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险法》的第十条完美回答了什么是保险合同这个问题: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没有上下高低之分,两者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此外,保险合同必须是要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自愿协商签订的,合同内容必须充分体现符合双方当事人的意志和意愿,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对双方当事人都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1、有偿性。有偿性主要体现在投保人想要取得保险的风险保障就必须支付相应的代价,也就是我们通俗说的保险费;而保险人要收取保险费,则必须承诺承担相应的保险保障责任。
2、双务性。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想得到相应保险保障的权利,就必须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同时也就必须承担保险事故发生或合同届满时的赔付义务,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相互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义务,两者的权利和义务是彼此关联的。
3、附和性。附合合同是指合同内容一般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印就好格式条款供另一方当事人选择,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作取与舍、接受与否的决定,无权拟定合同的条文。
此外,如果该保险公司支持网上补发合同,那么是可以进行线上补办的。消费者在保险公司网站下载《合同内容变更申请书》,签名后传真至保险公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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