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虽然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但只要婚后的共同财产有用于还贷的,且没有经过婚前财产公证,那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进行住房贷款扣除,不过夫妻双方只能扣一个1000,如果对方扣您就不能扣了。如果这套房子不是首套房贷款,那您也不能进行扣除。
可以,不影响房产归属。 男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签署的购房合同如果只是男方一人姓名,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 婚后办理房产证时,可以写一方或者双方女方姓名。因为房产是看当初购房时签署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来定。该房产不是共有房产,是男方婚前购买个人财产,产权归男方个人。 办理流程是: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因为房产证抵押在银行,所以首先要挣得银行的统一,银行会派专员跟随,等办理完成后,专员会将房产证那会银行。
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费用: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2.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贷款未还清不能加名字。
1、有贷款的房子不可以增加共有人,除非提前将银行贷款还清,因为在自己贷款的时候,房产证一直在银行做抵押,这时候是不能办理产权的任何手续的。
2、《担保法》第四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3、因为抵押中的房产加名或减名为影响抵押权人押品风险,夫妻之间增加共有人只需80元登记费,夫妻以外的关系人或非关系人只能通过买卖份额的方式增加共有人。 具体流程: 1)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2)办理提前还款,领取结清证明、它项权证等资料。3)拿银行出具的资料和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在房管局办理与贷款银行的解押手续 。4)现产权人及共有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房管局办理增加共有人更名或过户手续。扩展资料:夫妻共同财产中房产约定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4、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种情况是可以加女方名字的,但前提是贷款必须要还清,办理两证才能加名。夫妻加名,婚前婚后各不同,具体看如下2点:
1、婚后加名:这种情况属于变更登记,市民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个税和营业税,仅收取房屋登记费和印花税等。注意事项:如果是之前签订购房合同时没有写上两人的名字,之后办理两证的时候不能加名,需要在办理两证后,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购房合同的名字和房产证的名字是一致的。
2、婚前加名:按赠与、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1)赠与,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2)买卖,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中心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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