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限期一年。也就是说在出院之后的一年内,前往指定的机构去报销医保费用都是可以的,一旦超过一年还没有报销,就无法再报了。而且根据规定当年医疗费用都是要当年报销,不允许隔年报销
1、2023年起职工医保门诊报销,不再设置封顶线。
比如2022年北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门(急)诊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
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设置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不变;2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上不封顶。
大病保险,报销没有封顶线。北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一个年度内门诊和住院累计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进行“二次报销”上不封顶。
2、2023年3月30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将新冠患者住院费用全额保障、门诊专项保障等特殊保障政策转为常规医疗保障政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分类救助。
《通知》还明确,国家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内未纳入医保目录的新冠治疗药品,被列入《关于完善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实施分类管理的通知》中“疗程治疗费用与医保目录内同类药品差异较小”类别的,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水平可在目录内乙类药品的基础上适当下调。
3、2023年,广东、湖北、四川等省份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明确开展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按规定报销参保人普通门诊费用,并同步调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4、2023开年以来,全国多地职工医保改革落地,河北张家口、江苏扬州和宿迁、广西玉林等多地降低了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费率。
医保缴费率降低只是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职工的待遇是不受影响的,因为缴费多少是一个规则,而待遇水平是原先制定的,它们不是联动机制,所以待遇水平不会随缴费率下降而有所降低。
医保的报销时间取决于缴费时间,具体如下:
单位统一交纳的医保是次月可以住院报销,而个人身份交的医保一般需要交纳半年或一年时间以上,就可以享受报销待遇。
社保交纳后,参保人成功缴费后的第二个月起,医保即可生效。社保缴费成功后,从缴费到账的第二个月起可以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如果需要更多信息,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官网查询或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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