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在深圳办理的,在外地可以使用,但需要事先申请过才可以报销 市外转诊的条件:符合市外转诊条件的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申请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应当按以下程序办理转诊院手续:
1.由本市收诊的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的主诊医生提供病历摘要,提出转诊理由;
2.由主诊医生填写一式两联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
3.由转出医院科主任签署意见,交医务办或医疗保险办审核并加盖医院公章后,属于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核准的疾病,可以转往市外医疗机构诊治;属于市社保机构核准的疾病,经核准后可转往市外医疗机构诊治。 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当是转出医疗机构同级或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以下为报销流程:参保人在国内异地急诊住院、《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六十条所规定人员在备案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经参保人申请,由市社会保险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予以报销。 参保人在国内异地就医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审核报销时应从其个人账户扣减。 参保人在国内异地发生的符合《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经参保人申请,由市社会保险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及市级医院偿付标准予以报销。 参保人因工出差、探亲,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期间急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本人申请,由市社会保险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及市级医院偿付标准予以报销。
1、必须办理长期驻外人员异地就医手续的。否则,在异地就医费用,不能报销的。(1)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一式三份);
(2)选择三家当地镇(乡)级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作为其就医的医疗机构,经该医疗机构盖章后,报当地社保机构审核盖章;
(3)由参保单位或本人持盖章后的登记表单位到所属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备案;
(4)符合当地就医备案条件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备案凭证。详细参见《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管理办法》第九、第十条。
深圳社保在外地可以用。但必须是全国通用社保卡。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是可以用的。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第三十八条规定,符合办理省内常住内地备案的条件为:1.本市户籍参保人在市外长期居住;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在市外长期居住;3.本市直通车企业参保人长期派驻在市外工作。如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则不符合办理省内常住内地备案的条件。深圳医保参保人无论有无办理省内常住内地备案,其在省内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已实现直接结算。深圳医保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有余额的,无论有无办理省内常住内地备案,其在省内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前提是医疗机构系统支持)已实现直接结算
基本上在哪里办的医保卡只能在哪里用。目前没有全国联网,短时间内也不太可能联网。既然人事关系转到北京了,那就在北京参保,这样医保卡就可以用了。需要说明的是医保账户目前是不能转移的,全国范围内只转养老,所以一旦离开当前缴费城市,医保账户只能用掉或者在养老账户转移后可以选择一次性退费。总之异地参保是比较麻烦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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