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2022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如下: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可在上述区域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佛山住房公积金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4.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1、交公积金一般需要缴纳12个月以上可以贷款买房。
2、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3、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不可以。
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是不可以直接用于支付购房首付的。因为公积金的使用原则是先消费后提取”,即只有在购房行为发生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是贷款购房的话,可以在购房后凭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来缓解购房首付及月还款压力。
公积金余额使用条件
1、购房:
①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②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③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④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3、租房:
①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②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4、父母给儿女购房: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这一做法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可咨询本地公积金管理部门。
5、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①离、退休的;
②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③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④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⑤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⑥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⑦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⑧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6、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7、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九种重大疾病半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两年内实际个人支出金额(扣除医保已报销部分),两年内累计提取不得超过实际个人支出金额。
可以提取。
因为佛山市国有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规定,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还贷。
其中购买自住住房,包括首付款、按揭贷款、装修等,属于提取公积金的范围。
因此,佛山公积金可以提取余额付首付。
除了首付款,住房公积金还可以用于还贷、二手房交易等多种用途。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连续缴存公积金满一定年限等。
同时,提取的金额也有一定的限制。
因此,在使用公积金前,需要仔细了解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操作。
可以提取余额付首付。
因为根据相关规定,佛山市居民可以在购买首套自住房时,通过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方式用于支付首付款。
具体而言,可提取的金额为账户余额和已缴存额度两者的较低值,最高不超过首付款总金额的70%。
因此,佛山公积金可以提取余额付首付。
值得注意的是,提取公积金必须符合相应资格条件,并且需要在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柜台进行办理手续。
此外,提取必须提供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并且按照规定使用提取的资金,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可以提取余额付首付。
因为佛山市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暂行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可用于购房首付款,且提取比例有规定。
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佛山公积金可以提取余额付首付。
需要注意的是,提取公积金还需符合相关条件,例如提取购房公积金需要购房人或其家庭成员名下没有其他房产等。
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告,2023年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040元,下限为26420元,具体缴存比例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因此,2023年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没有发生变化。
1.有上限的
2.2023年度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我市2022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即缴存基数上限为27234元;
不得低于我市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缴存基数下限为1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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