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本级和成都市医保参保职工门诊看病可报销。《四川省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将省本级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医保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35;(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45;(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55,(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百分之65。
四川省医保和市医保是有区别的
1、定点医院不同
2、报销比例不同,一般是省医保报销比例高于市医保
3、省医保只能是省直单位的职工和档案在省人才代理中心保管且办有省养老统筹的办理,市医保只能是市直单位的职工和档案在市人才代理中心保管且办有市养老统筹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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