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是五险一金。
五险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险费用以个人上一年平均月工资为基数,单位缴纳16%,最多不能超过20%,个人缴纳8%。
一金:是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各缴纳比例相同各5%。住房公积金主要是用来员工买房,大修等情况可提取的。
任何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都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企业养老保险,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没有企业养老余额之说,所谓余额,当是指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储存额平常不可以用,待劳动者当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之后,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但参保人员死亡的,余 额可以继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一次性提取支付给本人: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
二、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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