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养老保险享受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养老保险享受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农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如下:
1、参保缴费起始日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
2、参保缴费起始日4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按规定参保并足额缴纳了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且年满60周岁的人员;
3、参保缴费起始日45周岁以下,按规定参保,且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年满60周岁的人员。
二、达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但未按规定缴足养老保险费者,本人应按规定补缴对应年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的总额及利息,并按规定缴纳滞纳金,不享受财政补贴。从缴清次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三、参保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在一个月内到农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参保缴费人员死亡后,可将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及村(组)集体补助的养老保险费的本息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四、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后,可将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及村(组)集体补助的养老保险费本息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从社会统筹基金中一次性支付死者生前四个月养老金作为丧葬费,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2.死亡待遇。
(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领养社保退休金的死者的直系亲属符合生活困难补助费,按当地上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发给。
(其中领养财政退休金的才是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是对领养财政退休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养老保险享受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养老保险享受条件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