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外汇管理局个人外汇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外汇管理局个人外汇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个人每年外汇限额是5万美金。
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
中国居民每年每人5万美元购汇的额度仍然保持不变,但是换汇过程变得繁琐了,监管也变得更加严格了。
1、额度规定:
个人境外汇款(包括收汇结汇)规定,每人每年向境外汇款不能超过5万美元,如果超出金额,多余部分要到下一个年度才能结汇,也可以将多余的美金转入他人账户结汇或者取出美金现金以别人的名义以现钞的方式结汇。
2、资金申报
目前我国对外汇跨境支付在资金用途方面是有严格监管的。
所有跨境汇款需要申报,包括个人跨境汇款也要申报。
申报的内容包括:收款人信息、汇款的用途、汇款的金额;
3、资金用途申报说明
国家规定中,有许多用途是可以汇出境外的,比如说个人出国旅游、公干、留学、购物、赠予、赡养费等,这些资金用途的话都是可以汇出去的。但是资本项下禁止在国外购房、买人寿保险、买基金和股票。
对于个人向境外汇款的规定,个人一年内可购外汇上限是5万美元等值的外币;个人绝对不能向境外企业支付外币;而作为企业如果需向境外汇款,需申请进出口权,凭相关单据向银行购买外汇并向境外汇款;作为中国境内的企业不可向国外个人汇款。
在对外付款的时候,要找到适合自己汇款的境外银行。找一个相对安全的平台进行操作,一定要遵守相关的规定,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为规范外汇帐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外汇帐户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为外汇帐户的管理机关。
第三条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个人及来华人员开立、使用、关闭外汇帐户适用本规定。 开户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外汇帐户的开立、关闭手续并监督收付。
第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开户金融机构”是指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外汇帐户”是指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个人及来华人员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在开户金融机构开立的帐户。
规定是:
一是统一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所涉及的资金账户、资金收付和汇兑、统计监测等管理规则。
二是完善即期结售汇管理,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结算 *** 人以外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办理。
三是优化外汇风险管理政策,进一步扩大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套保渠道,并取消柜台交易的对手方数量限制。
四是优化汇出入币种匹配管理,提升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资金汇出便利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外汇管理局个人外汇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外汇管理局个人外汇规定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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