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劳动者未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直接离开,那么单位并不会自动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而是会按照旷工来处理。
2.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能会面临一系列不利后果,如被扣除工资、影响个人信用记录等。
因此,建议劳动者在离职前务必按照法律规定和用人单位的要求,提前通知并办理离职手续。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同时,第五十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1.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2.约定解除则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必要时,与另一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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