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简称LP)是指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只承担有限责任的投资者。他们可以是企业、金融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人,也可以是个人投资人。
2.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GeneralPartner,简称GP)共同组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和决策,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而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1.有限合伙人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其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有限责任上。他们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这意味着,即使合伙企业出现债务问题,有限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也不会被追偿,除非其未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2.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和决策,也不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这进一步降低了其承担的责任风险。
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享有一系列权利。
1.他们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2.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如果未按期足额缴纳,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3.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但可以进行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的交易,以及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4.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也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这些权利为有限合伙人提供了在合伙企业中的灵活性和自主权。你对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还有其他疑问吗?如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我们将持续为你提供法律知识的普及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