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后购房的过程中,房产证上的名字确实可以只写一方。具体来说:
1.夫妻中的一方如果在婚后使用其个人财产购买房产或该房产产生的孳息,这部分财产应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另一方在购房过程中有所贡献,无论是对购房资金还是孳息的贡献,那么这部分财产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指出: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如果没有进行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那么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这意味着,夫妻之间对财产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那么该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如果相对人知道该约定,那么该债务应以该方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1.房产证上确实可以加上父母的名字。在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需要申请不动产登记时,通常需要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2.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申请。这些特定情况包括: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
(2)继承或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
(3)通过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设立、变更、转让或消灭不动产权利;
(4)权利人姓名或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
(5)不动产灭失或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
(6)申请更正登记或异议登记,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情形。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任何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法律建议。
房产证上能否加父母名字?还有哪些情况可以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如有疑问,欢迎在留言咨询,我们随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