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申请书和辞职信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对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影响。
1.当用人单位收到辞职信后,办理辞职手续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因为辞职信只是劳动者以写信的方式向用人单位传达自己决定辞职的信息,是一种单方面的通知行为。
2.离职申请书则不同,当用人单位收到离职申请书后,如果做出同意的意见或者盖章,那么这将被视为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此时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离职申请书是一种需要用人单位回应的申请行为,而辞职信则是一种单方面的通知行为。
辞职信和辞职申请书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这意味着:
1.当劳动者提出辞职申请并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时,双方就达成了协商一致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2.对于辞职信,由于其只是劳动者单方面的通知行为,因此并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辞职信和辞职申请书的法律依据是不同的,这也导致了它们在办理辞职手续时的经济影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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