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房地产公司破产时,购房人应首先与开发商联系,尝试筹措资金以完成后续工程。
2.若开发商资不抵债而宣布破产,购房者有权依照相关规定,以该房产折价,或以烂尾楼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在清算期间,法人虽然存续,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4.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购房者在面对房地产公司破产时,应首先通过法律途径了解自己的权益。
1.购房者可以按照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优先受偿。
2.购房者还可以与抵押权人协商,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若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才是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将按照比例分配。
总之,购房者在面对房地产公司破产时,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权利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对房地产公司破产后的权益保障还有疑问,欢迎在上发起咨询。掌握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