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有权继承农村房屋。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
这意味着,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
1.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需受到土地法的限制。
2.他们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3.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具有福利性质,通常不能继承。
4.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
1.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
2.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
3.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4.如果继承人是城市居民,则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5.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
不同情况下,城镇居民继承农村房屋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将持续为你提供法律方面的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