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里的钱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取出来的。
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
因此,社保账户中的资金是专项用于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的,一般情况下不得提取。
补缴社保所需的材料因地区和补缴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1.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补缴社保所需材料包括《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等。
2.还需要提供申请补缴人员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1.社保医疗报销是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2.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
3.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
4.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
5.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还设定了结算期,按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治疗的时间或门诊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等特定疾病的时间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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