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后买房时,确实可以选择只写一个人的名字。
2.无论是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只要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且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那么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主要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即婚后所得财产,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否则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1.如果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割。
2.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而另一方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出资的话,那么该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无法要求分割。
3.如果能证明双方共同出资购房,那么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如果婚后购房且只登记了一方名字,那么原则上这样的房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5.如果能证明该房产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的,那么该房产可以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按照一方个人财产处理。
个人财产与共有财产的主要区别在于其来源和归属。
1.个人财产主要来源于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共有财产则主要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在离婚时,对于房产等财产的分割,需要根据其来源和归属进行判断。如果是个人财产,那么应归个人所有;如果是共有财产,那么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