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中队能处理违章。当机动车驾驶者发生交通违章行为时,可以到车辆所辖车管所或交警队进行处理,其中交警中队作为交警部门的基层单位,同样具备处理违章的职能。
在处理违章时,驾驶者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
2.记分人身份证原件;
3.记分人驾驶证原件等。
这些资料是交警中队进行违章处理的基本依据,确保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对于交通违章行为,交警中队会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罚款处理。具体流程如下:
1.当对当事人处以罚款时,会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如果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每日将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对于机动车驾驶员的某些违章行为,交警中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这些情况包括:
(1)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
(2)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但缴纳有困难的情况。
3.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的,交警中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并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4.如果需要吊扣或吊销非本地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作出处罚决定的交警中队将在处罚决定生效后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及处罚决定书转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5.如果当事人对交警中队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6.如果当事人不履行罚款处罚决定,拒绝缴纳罚款,除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外,还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总之,在处理交通违章时,驾驶者需要配合交警中队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缴纳罚款。同时,如果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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