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假期不需要结婚证。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因此,无论是否结婚,女职工在流产时都有权享受相应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了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产假时间。
1.对于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八条还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用,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流产的医疗费用承担方式主要依据是否参加了生育保险。
1.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流产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支付项目和标准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2.而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流产的医疗费用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3.这样的规定确保了女职工在流产时能够得到必要的医疗保障,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医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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