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1.若土地使用者希望继续使用土地,应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2.若申请获得批准,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若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未获批准,土地使用权将由国家无偿收回。
4.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使用权限期间届满后,会自动续期。
这种续期属于无偿办理,可以重复延续。而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其续期需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土地使用权续期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土地使用者应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一年,向相关部门提交续期申请。
2.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若符合,将予以批准,并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土地使用者需要按照新合同的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自动续期与条件续期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需要申请和审批。
1.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使用权限期间届满后会自动续期,无需土地使用者申请或经过审批。
2.而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其续期需要土地使用者提出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3.自动续期属于无偿办理,而条件续期则需要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4.需要注意的是,若土地使用者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处理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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