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分户口需要本人去。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所以,无论是本人还是户主代办,都需要本人亲自前往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
1.如果户主的子女需要上户口,那么需要户主本人去派出所。
2.如果是户主的孙子女或者是外孙子女需要上户口,那么就不需要户主本人亲自去,只需要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1.咨询与准备:
向迁入地户籍管理公安部门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的证件和材料,并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供各种材料、证件。
2.申请与审核:
提交户口迁入申请后,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会审核提交的申请以及附上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会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如果不符合条件,公安机关会出具具体解释。
3.迁出手续:
在获得准迁证后,需要携带相关证明和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交迁出申请。如果现户籍派出所审核同意,会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具户口迁移证。
4.落户手续:
携带户口迁移证和其他相关材料到落户地所属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完成这些步骤后,会派发新的户口本,并办理新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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