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性质的企业,作为法人企业,当其面临破产的情形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破产。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如果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那么该企业法人便需要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2.当企业法人出现上述情形,或者存在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性时,也可以依法进行重整。
3.因此,集体企业申请破产的条件主要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破产申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1.根据该法第七条的规定,当债务人出现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如果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3.企业法人如果已经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而资产又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那么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4.根据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时,应提交破产申请书和相关证据。破产申请书需要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公司破产清算财产的法定清偿顺序是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的。
1.破产财产需要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需要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3.需要清偿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4.才是普通破产债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那么需要按照比例分配。
你对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还有疑问吗?快来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和实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