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权的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房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
1.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同时,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也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或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
3.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没有先后顺序之分,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哪些人可享有继承权,可作为遗产的继承人。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此外,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也享有继承权。这意味着,并非所有亲属都有继承权,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这些人才有资格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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