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发工资不能获得经济补偿,但单位若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职员有权获得赔偿金。
2.当用人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或支付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
3.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支付,并可能要求其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这意味着,在补发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不能同时获得经济补偿,但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1.当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2.赔偿金的计算基于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
3.劳动者在遭遇工资拖欠时,应首先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单位及时支付工资。
4.若单位拒绝支付或无法达成协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可能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有权获得经济补偿。这些情形包括:
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外,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6.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的计算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工资权益受法律保护,了解规定,才能更好维护自身权益。有疑问,,你的法律小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