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害他人财产定罪的关键在于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定罪时需综合考虑财产损失数额、行为情节、犯罪动机等因素。
故意损害财产立案主要依据造成公私财物损失的数额和行为情节。具体而言,包括: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当这些条件满足时,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
在量刑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其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3.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同时,
5.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以上是对故意损害他人财产的相关法律问题的详细解析。希望这些内容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能为您提供参考。
对故意损害财产的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吗?欢迎留言提问,我们的律师团队将为您解答。关注,获取更多法律资讯和实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