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刑事判决书应当送达给家属。
1.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
2.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3.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除了送达给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外,还可以送达给被告人的近亲属。
4.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
人民法院送达判决书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直接送达:这是最基本的送达方式,即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
(1)在一般情况下,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该公民直接签收。如果受送达人不在,可以交由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
(2)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交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2.留置送达:当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可以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
需要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3.委托送达:当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可以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这种方式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邮寄送达: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将文书寄给受送达人。这种方式通常在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采用。
除了以上四种方式,还有公告送达等其他方式,但这些方式在特定情况下才会使用。
1.刑事判决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有明确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
2.定期宣告判决的,则需要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然后才能送达判决书。
这样做是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及时将判决结果通知到所有相关当事人,并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送达地点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般是直接送到受送达人的住所或指定的代收人处。
4.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法院会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一定的期限即视为送达。
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判决书的及时、有效送达,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刑事判决书送达方式多样,家属权益有保障。如果你对送达方式有更多疑问,欢迎留言咨询。我们会在上为你提供更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