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
1.从主体要求上看:
(1)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必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经营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租赁公司和金融机构。
(2)而财产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则没有特定的限制,范围相对广泛。
2.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方面:
(1)融资租赁中标的物的交付是由供货方直接给承租人,出租人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责任,维修、保险、纳税等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2)而在财产租赁中,出租人仍对标的物负有维修、保养等义务,因意外导致的标的物灭失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3.租金的计算方式也存在差异,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根据设备价款、运费、利息、手续费和交租次数计算,通常比财产租赁中的租金数额要高。
4.合同的生效条件也有所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生效依赖于出租方与供货方购销关系的成立,而财产租赁合同的生效则以租赁合同的订立为标准。
在融资租赁和财产租赁中,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存在明显的不同。
1.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义务相对较轻,他们不需要承担标的物的瑕疵责任,也无需负责维修、保险和纳税等事宜。这些责任全部转移给了承租人。
2.在财产租赁中,出租人仍然需要对标的物承担维修、保养等义务,并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标的物灭失承担责任。
融资租赁合同和财产租赁合同在租金计算和合同生效条件上也存在显著的差异。
1.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计算通常基于设备价款、运费、利息、手续费和交租次数,因此租金的数额通常较高。
2.相比之下,财产租赁合同的租金计算方式则较为简单,通常不涉及设备价款等复杂因素。
3.融资租赁合同的生效以出租方与供货方购销关系的成立为前提,而财产租赁合同的生效则以租赁合同的订立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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