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主要受到《著作权法》第十七条的规范。
1.根据该法律条款,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首先取决于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合同约定。
2.如果合同中对著作权的归属有明确约定,那么著作权将按照约定的归属方式进行分配。
3.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未订立合同,则著作权默认属于受托人。
这一规定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并尊重了双方当事人在创作过程中的意思自治。
1.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自在作品创作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著作权的归属。
2.这种约定应当符合《民法典》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3.在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著作权归委托人所有,也可以约定归受托人所有,或者约定共同享有著作权。
4.具体的约定方式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协商结果和实际需求。
1.当委托人和受托人未对著作权的归属作出明确约定时,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著作权将归属于受托人。
2.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受托人创作劳动的保护和尊重,因为受托人是按照委托人的要求通过自己的智力和能力创作出作品的。
3.也提醒委托人在与受托人签订合同时应当对著作权的归属问题进行明确约定,以避免潜在的纠纷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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