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因此,身份证临近过期可以提前3个月进行更换。
除了身份证有效期满需要换证外,还有以下法定换证情形:
1.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2.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上述情形的,也可以申请换领新证。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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