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1.具体而言,只有在结婚登记后、离婚登记前取得的养老金,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3.如果个人养老金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那么这部分养老金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买房登记名字与房产归属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但并非绝对。
1.如果一方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这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2.对于在结婚登记前贷款购买的房子,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但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3.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
4.对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通常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而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则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依法登记才能生效。
1.婚前存款通常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变为共同财产。
因此,一方的婚前存款包括存款仍属于一方所有,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为了避免可能的纠纷,夫妻可以通过婚前财产公证、财产约定的方式确定或协商确定财产的所有权。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这种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如果夫妻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归各自所有,那么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如果相对人知道该约定,将以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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